
請教您,我發生了一筆租賃業務合同日期是2019.9.1至2020.8.31日,但是對方在6月初就把租金交齊了,那我確實收入日期是6月份呢還是在9月份?按合同應該是9月份,6月做收入會不會不符合確認條件?
答: 按合同確認收入在9月份,6月收到租金按預收賬款處理
有個租賃費是今天開的也沒付錢合同昨天才簽的,然后租賃期是2018年12月1日-2019年12月30日的,那這個收入12月份要確認吧?
答: 你好 租賃了13個月嗎? 都做在今年可以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跟中集簽了一份租勵合同,他們是按后面那份收入開票給我們公司,開融資租賃費,我公司應該怎樣入賬。
答: 你好,按照合同本金確認固定資產,按照租金總額確認長期應付款。 借:固定資產9090000 未確認融資費用 9499122-9090000 貸:長期應付款 9499122 后面每一期按照收款金額(即歸還的每期租金) 借:長期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按照對方確認的利息收入 借: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魏無羨 追問
2019-06-2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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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0 10:22
文文老師 解答
2019-06-20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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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0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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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0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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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0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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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0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