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員工的當月基本工資是10000萬,獎金及提成是5000元,午餐補助400元,交通補貼是200元,社保加公積金是2625元,那這個員工的個稅計算:應納稅所得額:10000+5000+800-5000-2625=8175元;8175*0.1-210=607.5,這樣對嗎
答: 你好,現在是全年綜合考慮,如果是是第一個月是10000+5000+400+200-2625-5000,不超過36000按照3%計提個所稅。如果是第二個月(假設還是這樣發放工資)=20000+10000+800+400-5000*2-2625*2,不超過36000還是按照3%計提個所稅。
(工資收入-社保,公積金-5000-專項附加扣除)*稅率-速算扣除數我不太懂速算扣除數是什么意思?還有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麻煩老師解答下
答: 你好,給你個參考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8月初報稅期,員工個稅的計算=1-6月份工資、獎金-5000*6-(1-6月份社保,公積金個人負擔的部分),算出來的金額就是員工在8月初征期需要繳納個稅的應納稅所得額,對嗎?
答: 您好 請問7月份發放幾月份的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