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小洪老師
職稱: CMA,財務分析,cfa一級和二級
2019-06-10 10:36
你好,①設立依據不同。個體工商戶主要是根據我國1987年國務院發布的《城鄉個體工商戶暫行條例》設立的。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依據是個人獨資企業法。
②設立條件不同。首先,雇工人數要求不同。個體工商戶要求雇工人數在8人以下,
個人獨資企業應當有自己的名稱和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對此未作強制性要求。
③設立的申請主體不同。個體工商戶既可以以一戶為單位申請設立,也可以一個自然人的名義申請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只能以一個自然人的名義申請設立。
④稅收待遇不同。個人獨資企業只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而個體工商戶除繳納個人所得稅外,還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繳納一定比例的管理費。
⑤責任形式不同。個體工商戶個人經營的,以個人全部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家庭經營的,以家庭全部財產對外承擔責任。
而個人獨資企業在登記時,可以個人財產或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但只能以個人名義登記,以個人名義對外承擔責任。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是兩種不同的注冊類型
在稅收方面是沒有區別的
2020-07-29 09:37:42

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個人為單位,或以家庭為單位從事工商業經營,均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指一個人出資來,出資多少沒有要求,出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其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2020-04-27 07:00:53

個人獨資企業是運營實體,是一種企業形狀,個體工商戶不選用企業方式。一般以為歸于“個人”。
個人獨資企業必須要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合法的企業名稱,而個體工商戶可以不起字號名稱,也可以沒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而流動經營。
個體工商戶的投資者與經營者是同一人,而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與經營者可以是不同的人。
2020-04-19 22:27:15

一、經營規模不同:
1、個人獨資企業必須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合法的企業名稱,屬于一個小公司。
2、個體工商戶可以沒有企業名稱,也可以沒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投資者與經營者的變通性:
1、獨資企業是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與經營者可以是不同的人,投資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個人獨資企業事務。
2、個體工商戶是指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e69da5e887aa7a686964616f31333366303134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基本上自己是老板自己也是員工。
三、分支機構的設立:
1、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就是說可以設立分公司和子公司;
2、個體工商戶根據規定是不可以設立分支機構的,總的來說個人獨資企業會比個體工商戶的規模大一些。
四、財務制度和稅收政策不同:
1、個人獨資企業必須建立財務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2、個體工商戶在是否建立會計制度上存在許多爭議,從執法情況下來看,體工商戶可以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建立賬簿,如稅務部門不作硬性要求,也可以不進行會計核算。
五、稅收方面:
個人獨資企業算是一個企業,所以一般都是一般納稅人,個體工商戶大部分都是小規模納稅人,有需要的情況下也可以申請為一般納稅人
2020-04-10 20:15:28

你好,這兩個形式不一樣,本質差不多
2019-06-28 15: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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