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在做企業所得稅年報時出現這句話:您單位入庫日期為當年度的“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稅收滯納金總額”為:【637.23】元;4.您單位申報表A105000第19行第3列\\\"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調增金額“和第20行第3列”稅收滯納金、加收利息-調增金額”小于入庫日期為當年度的“罰款總額”、“稅收滯納金總額”,請核實。 報表需要怎么調整?可以直接申報嗎?
可惜我是余少英。
于2019-05-31 18:52 發布 ??2405次瀏覽
- 送心意
俞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稅務師
2019-05-31 19:12
不能,你要納稅調增637.23,你沒有納稅調增。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
社保的滯納金和利息,不是計入稅收滯納金。
如果單純的是滯納金,是包括?社保滯納金
如果是稅收滯納金,是不包括?社保滯納金的
2024-03-22 16:56:50

這個罰款滯納金637.23對嘛
你沒有調增是嘛
2019-05-31 19:13:40

您好,就是當年度你填寫的稅金罰款跟系統里面有的您實際繳納的金額不符
2019-04-15 17:43:20

不能,你要納稅調增637.23,你沒有納稅調增。
2019-05-31 19:12:57

需要將錯誤計入 “應交稅費 - 應交企業所得稅” 的滯納金調整到正確的科目 “營業外支出”。會計分錄如下: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外支出 - 稅收滯納金)
貸:應交稅費 - 應交企業所得稅(紅字)
然后,將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科目余額轉入 “利潤分配 - 未分配利潤”。如果涉及盈余公積,還需要調整盈余公積。假設盈余公積計提比例為 10%,會計分錄如下:
借:利潤分配 - 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外支出 - 稅收滯納金)
借:盈余公積 - 法定盈余公積(紅字)
貸:利潤分配 - 未分配利潤(紅字)
企業所得稅年報申報
賬載金額調整:在 25 年申報企業所得稅年報時,對于滯納金項目,應按照調整后的賬務數據填寫賬載金額。即賬載金額應是調整到 “營業外支出” 科目的滯納金金額,確保賬載金額與實際賬務處理一致。
電子稅務局數據不一致處理:由于之前會計處理錯誤導致電子稅務局數據與實際不符,需要及時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說明情況,提供相關的賬務調整憑證和說明材料,申請更正電子稅務局中的相關數據,使其與調整后的賬載金額一致。然后按照正確的數據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報申報,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中,將稅收滯納金在 “稅收滯納金、加收利息” 項目中進行調增,調增金額為調整后的賬載金額。
2025-03-27 12: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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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我是余少英。 追問
2019-05-31 19:17
俞老師 解答
2019-05-31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