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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蘇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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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留抵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稅額。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后,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如某納稅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稅額為100萬元,2022年7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稅額為120萬元,在2022年8月納稅申報期申請增量留抵退稅時,如果此前未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該納稅人的增量留抵稅額為20萬元(=120-100);如果此前已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該納稅人的增量留抵稅額為120萬元。
存量留抵
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稅額的,存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后,存量留抵稅額為零。
如某微型企業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稅額為100萬元,2022年4月申請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時,如果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120萬元,該納稅人的存量留抵稅額為100萬元;如果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80萬元,該納稅人的存量留抵稅額為80萬元。該納稅人在4月份獲得存量留抵退稅后,將再無存量留抵稅額。
2022-04-14 17:20:37

一級科目盡量的不要增加,你在應收賬款里面可以設置。
2022-07-27 15:34:41

您好,請您稍等,我正在輸入
2023-04-11 18:20:19

好,按規定沒有應收這個科目。適應交流抵退稅。
近期,財政部、稅務總局先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關于進一步加快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進度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7號)、《關于進一步持續加快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進度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9號)、《關于擴大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政策行業范圍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1號)等政策,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進一步加大、實施進度進一步持續加快,現就有關政策適用《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16〕22號)的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當根據《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相關規定對上述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業務進行會計處理,經稅務機關核準的允許退還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以及繳回的已退還的留抵退稅款項,應當通過“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納稅人在稅務機關準予留抵退稅時,按稅務機關核準允許退還的留抵稅額,借記“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在實際收到留抵退稅款項時,按收到留抵退稅款項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科目。
納稅人將已退還的留抵退稅款項繳回并繼續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時,按繳回留抵退稅款項的金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科目,同時借記“應交稅費—增值稅留抵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發布日期:??2022年06月24日
2022-07-07 09:10:42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
2022-06-08 09: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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