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丟失了取得的普通發票,怎么辦
答: 讓銷售方把他的記賬聯復印一份蓋上發票專用章給你。
普通發票丟失了怎么辦
答: 《中華人百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發票丟失,應于丟失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并在報刊和電視等傳播媒介上公告聲明作廢。” 1、丟失發票的消費者到銷貨度單位取得該份發票存根聯復印件(加蓋銷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 2、到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蓋章確認并登記備案; 3、由銷貨單位重新開具與原銷貨發票存根聯內容一致的銷貨發票。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作廢的普通發票丟失了怎么辦
答: 你好,需要登報聲明遺失,接受稅局罰款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