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益馨
職稱: 高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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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實相符,特別要注意是庫存現金是否有未入賬的票子,銀行余額與財務賬相符
2016-01-11 08:26:20

要有交接清單,總賬、明細賬、憑證和各種申報表財務報告等資料,列示清單,點查接收。
2017-01-14 14:28:42

1、會計人員調動工作、離職或者因故暫時不能工作,應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提示】不論是徹底離開該工作崗位,還是因故暫時不能工作,均應辦理交接手續。
2、監交
(1)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2)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時,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3、交接要求
(1)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2)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3)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4、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賬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5、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6、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7、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注冊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應在移交注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8、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9、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或者單位領導人必須指 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并辦理交接手續。 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者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經單位領導人批準,可由移交人員委托他人代辦移交,但委托人應當承擔本規范第三十五條規定的責任。
10、單位撤銷時,必須留有必要的會計人員,會同有關人員辦理清理工作,編制決算。未移交前,不得離職。接收單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門確定。 單位合并、分立的,其會計工作交接手續比照上述有關規定辦理。
2024-02-21 13:37:05

做好憑證,賬簿,報表,重要證件的交接
了解申報事宜,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當地稅局管理方式等
2016-12-12 15:31:19

你好
會計人員在辦理交接手續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按照要求把會計賬務等情況交于接管人員。
會計人員在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辦理完畢未了的會計事項,包括:對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尚未登記的帳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證明等。
同時,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現金、有價證券、印章以及其他會計用品等。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還應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時,要有專人負責監交,以保證交接工作的順利進行。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負責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領導人負責監交,必要時可由上級主管部門派人會同監交。
2021-06-19 15: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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