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選題] 根據増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行為中,應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征收增值稅的是( ) A.購進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B.購進貨物用于免稅項目 C.購進貨物用于無償贈送其他單位 D.購進貨物用于集體福利 這題是正確答案應該是什么?
sally!
于2019-05-10 17:03 發布 ??2999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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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艷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省會計領軍人才,中級會計師,中級經濟師
2019-05-10 17:18
這個題目選擇C ,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用于投資、分配和無償贈送視同銷售貨物行為,應征收增值稅。用于非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不視同銷售,故選 C。
相關問題討論

營改增后基本都是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比如農產品那些,這個如果要掌握,建議多關注稅收政策。
2017-03-30 16:33:11

您好:
一、免稅項目有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的單位和個人銷售自產的屬于稅法規定范圍的農業產品;
(2)避孕藥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是指向社會收購的古書和舊書;
(4)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的國內投資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特殊規定不予免稅的少數商品除外);
(7)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8)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二、非應稅項目有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四)項、第(五)項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筑裝飾材料和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2016-10-04 12:10:51

這個題目選擇C ,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用于投資、分配和無償贈送視同銷售貨物行為,應征收增值稅。用于非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不視同銷售,故選 C。
2019-05-10 17:18:00

你好!
1、第一個問題
營改增之前的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前款所稱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營改增后,以上均為增值稅應稅項目。
2、第二個問題
目前,營改增后,增值稅優惠政策主要包括直接免稅、減征稅款、即征即退等方式
直接免稅項目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藥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指向社會收購的古書和舊書;
4.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其他個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8.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糧食;
9.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蔬菜罐頭不免征)
10.血站供應給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血;
11.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產自用的制劑;
12.營利性醫療機構3年內自產自用的制劑;
13.鐵路系統內部單位為本系統修理貨車的業務;
14.供熱企業向居民個人供熱而取得的采暖費;
15.供電部門或企業在收取電價時一并向用戶收取的農村電網維護費
16.生產銷售免稅飼料產品:單一大宗飼料、混合飼料、配合飼料、復合預混料、濃縮飼料;(寵物飼料不免征)
營改增過渡政策規定免稅項目
(一)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
(二)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
(三)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
(四)婚姻介紹服務。
(五)殯葬服務。
(六)殘疾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的服務。
(七)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八)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
(九)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
(十)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十一)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在自己的場所提供文化體育服務取得的第一道門票收入。
(十二)寺院、宮觀、清真寺和教堂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十三)行政單位之外的其他單位收取的符合《試點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條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
(十四)個人轉讓著作權。
(十五)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
(十六)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出租公共租賃住房。
(十七)臺灣航運公司、航空公司從事海峽兩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業務在大陸取得的運輸收入。
(十八)納稅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間接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
(十九)以下利息收入。
1.2016年12月31日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
2.國家助學貸款。
3.國債、地方政府債。
4.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
5.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在指定的委托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
6.外匯管理部門在從事國家外匯儲備經營過程中,委托金融機構發放的外匯貸款。
7.統借統還業務中,企業集團或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以及集團所屬財務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收取的利息。
(二十)被撤銷金融機構以貨物、不動產、無形資產、有價證券、票據等財產清償債務。
(二十一)保險公司開辦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取得的保費收入。
(二十二)下列金融商品轉讓收入。
1.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委托境內公司在我國從事證券買賣業務。
2.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單位和個人)通過滬港通買賣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A股。
3.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單位和個人)通過基金互認買賣內地基金份額。
4.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
5.個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
(二十三)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
(二十四)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擔保機構從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或者再擔保業務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評級、咨詢、培訓等收入)3年內免征增值稅:
(二十五)國家商品儲備管理單位及其直屬企業承擔商品儲備任務,從中央或者地方財政取得的利息補貼收入和價差補貼收入。
(二十六)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二十七)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
(二十八)2017年12月31日前,科普單位的門票收入,以及縣級及以上黨政部門和科協開展科普活動的門票收入。
(二十九)政府舉辦的從事學歷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全部歸該學校所有的收入。
(三十)政府舉辦的職業學校設立的主要為在校學生提供實習場所、并由學校出資自辦、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經營收入歸學校所有的企業,從事《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注釋》中“現代服務”(不含融資租賃服務、廣告服務和其他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不含文化體育服務、其他生活服務和桑拿、氧吧)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十一)家政服務企業由員工制家政服務員提供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
家政服務企業,是指在企業營業執照的規定經營范圍中包括家政服務內容的企業。
(三十二)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的發行收入。
(三十三)軍隊空余房產租賃收入。
(三十四)為了配合國家住房制度改革,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按房改成本價、標準價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
(三十五)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
(三十六)涉及家庭財產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土地使用權。
(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
(三十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讓、轉讓或收回自然資源使用權(不含土地使用權)。
(三十九)隨軍家屬就業。
(四十)軍隊轉業干部就業。
2017-06-07 16:57:37

這個并沒有出公司外部,不視同銷售收入的
2018-03-12 1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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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ly! 追問
2019-05-10 17:28
張艷老師 解答
2019-05-10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