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好,支票的必須記載事項有6項,其中包括”確定的金額“,另又說”金額 和收款人名稱可以授權補記“,我覺得這好象有矛盾,這是怎么回事?謝謝老師。
答: 您好,這兩個并不沖突 必須要有確定的金額,是指在銀行付錢的時候,必須記載金額。在對銀行提示付款前,補記金額就可以了。
支票授權補記的事項是金額和收款人名稱 但是支票不是沒有收款人么
答: 你好!支票正面時間下邊就是收款人填寫的地方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收款人名稱是支票是絕對記載事項嗎
答: 不是。支票的絕對記載事項: (1)表明“支票”的字樣; (2)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3)確定的金額; (4)付款人名稱;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簽字。 支票上未記載上述規定事項之一的,支票無效。 此外,簽發支票應使用碳素墨水或黑墨水填寫(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朱 追問
2019-05-09 12:56
宸宸老師 解答
2019-05-09 13:20
朱 追問
2019-05-09 13:23
宸宸老師 解答
2019-05-09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