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你好,我們是房產評估公司,關于國家規定2019年4.1-2021.12.31,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遞減應納稅額。2019.10.1又規定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請問我們公司10.1以后可以按15%加計抵減嗎?
答: 你好,同學。 是的,這是又一個新征,你從新的計算
老師,(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不明白怎么計算,老師可以舉例解釋嗎
答: 發群里,你去看下吧。上面有說明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 )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A、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B、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C、公務人員D、教師
答: A、生產性服務業納稅人 B、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


Zmj 追問
2019-05-08 10:37
辜老師 解答
2019-05-08 10:45
Zmj 追問
2019-05-08 10:52
辜老師 解答
2019-05-08 11:04
Zmj 追問
2019-05-08 11:16
辜老師 解答
2019-05-08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