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受第三方增值稅發票是虛開發票嗎
答: 收受第三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也屬于“虛開增值稅發票”,不能作為真實的財務憑證入賬,無法抵扣進項增值稅稅額
A公司是貿易商,B是生產商,兩者一個老板,我公司一直和A公司合作,增值稅發票開票方也是A,去年最后一次和A交易后,A未開出發票,所以貨款未付,今年B將A賣給第三方C公司,同時債權轉讓,之后C公司被D集團收購,現在A公司公司要求由B待開發票,然后我公司將貨款付給B,我司不同意,想請問這筆貨款應該支付給誰,如果是D,在D不要求支付的情況下,我們應該怎么處理?
答: 同學。你是只認可B,至于后面這些轉讓,是對方的事情。 他們如果提供證明文件你就支付給D,不提供你只認可 B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我想問一下什么是虛開增值稅發票,虛開增值稅發票是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兩種發票嗎
答: 虛開發票是我國刑法中明令禁止的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虛開專票或普票都屬于虛開發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