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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2019-04-22 09:47
全額確認收入,扣除部分作為成本。
相關問題討論

全額確認收入,扣除部分作為成本。
2019-04-22 09:47:43

一、差額扣除項目細分
執行差額征稅,有哪些支出可作為銷售額的扣除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40號)第五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從事旅游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游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2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增加了簽證費一項。
二、有效憑證取得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11.試點納稅人按照上述4-10款的規定從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的價款,應當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有效憑證。否則,不得扣除。
上述憑證是指:
(1)支付給境內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以發票為合法有效憑證。
(2)支付給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以該單位或者個人的簽收單據為合法有效憑證,稅務機關對簽收單據有疑議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的確認證明。
(3)繳納的稅款,以完稅憑證為合法有效憑證。
(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價款,以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監(印)制的財政票據為合法有效憑證。
(5)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憑證。
納稅人取得的上述憑證屬于增值稅扣稅憑證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備注:差額扣除不必一定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等可抵扣的憑證。
如果旅游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實務操作中由于“有效憑證”中的增值稅進項稅不得抵扣,因此建議取得的上述發票最好為普通發票。如果取得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則需要認證后作進項稅額轉出,否則就會導致稅務系統出現大量的流失票。
三、差額扣除與進項抵扣的區分
可扣除的項目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一般計稅方法通常為銷項稅額減進項稅額,但由于營改增后一方面有些行業取得增值稅進項稅額比較困難,比如地產公司的土地出讓金,另一方面為保證營改增稅制改革不增加納稅人稅負,很多情況下采取營改增政策平移,即將營業稅的優惠舉措平移至增值稅時代,比如二手房銷售,比如旅游差額納稅。
四、差額征稅稅額計算
【案例1】
某旅游公司向某企業旅游團收取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100萬元,為該旅游者支付的食宿費、交通費、餐飲費、景點門票金額為80萬元,均取得合法憑據。
【解析】
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數為1 000 000元,稅額為11 320.75元[(1 000 000-800 000)÷1.06×6%],金額為:988 679.25元。
假設該旅游屬于商務性考察,則購買服務企業進項稅額為11 320.75元,成本為988 679.25元。
但是如果購買服務企業堅持索要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旅游公司還會索要100萬嗎?此前旅游公司收入金額為988 679.25元,成本為800 000元(客運交通、餐飲、門票、住宿要么難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要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抵扣),毛利為188 679.25元,假設定價為X,X÷1.06-800 000=188 679.25(元),那么X=1 048 000(元)而商務旅游購買商支付該款項,取得的成本仍為988 679.25元,只不過買個進項稅額59 320.75元。
因此:全額開票,上家全額銷項,下家全額抵扣;差額開票,上家差額納稅,下家差額抵扣,稅款并未減少,只不過是雙方議價能力的博奕過程。
2019-10-12 16:47:56

旅游服務屬于生活服務業,四大行業“營改增”稅收政策確定后,《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差額征稅辦法。現結合實例,將旅游服務差額征稅的計算與涉稅會計核算分析如下。
一、政策規定
財稅〔2016〕36號文附件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明確:試點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二、稅額計算
由于試點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差額征稅辦法在財稅〔2016〕36號文附件二中是以“有關政策 (三)銷售額”規定的,并不屬于簡易征稅辦法,因此,對于一般納稅人選用此辦法的,除了銷售額中已抵減費用外,仍然可以抵扣其它正常進項稅額。
旅游業差額征稅的銷售額=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用
(一)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銷售額÷(1+6%)×適用稅率6%
(二)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銷售額÷(1+3%)×征收率3%
舉例:浙江旅游服務經營企業A公司于2016年5月承接了杭州某單位的旅游服務業務,合同含稅總價1091800元,約定游覽浙江、江西省際沿路景點,并同意由B旅游公司分包江西景點游覽服務,分包金額436720元。A公司安排客人游覽浙江境內若干景區,旅途發生住宿費235500元、餐飲費184210元、交通費65370元、門票費60820元、游客人身意外險保費21850元、購物費37040元,均取得普通發/票。本月A公司取得水、電費等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2550元,無其他業務發生。
分析:銷售額可扣除費用不含游客人身意外險保費、購物費,因此本月增值稅可扣除銷售額為235500+184210+65370+60820+436720=982620元,扣除后的銷售額為1091800-982620=109180元。
(一)假設A公司屬一般納稅人,則本月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109180÷(1+6%)×6%-2550=3630元。
(二)假設A公司屬小規模納稅人,則本月應納增值稅額=銷售額÷(1+3%)×征收率3%=109180÷(1+3%)×3%=3180元。
三、會計核算
(一)一般納稅人差額征稅會計核算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2〕13號)規定:對于允許從銷售額中扣除相關費用的,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專欄,用于記錄該企業因按規定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企業接受應稅服務時,按規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銷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接上例,假設A公司屬一般納稅人,含稅銷售額應按6%進行價稅分離:
1.取得旅游服務收入時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10918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3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1800
2.支付B公司旅游服務分包款時的會計處理:
借:主營業務成本412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24720
貸:銀行存款436720
3.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門票費入賬時的會計處理:
借:主營業務成本51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30900
貸:銀行存款545900
(二)小規模納稅人差額征稅會計核算
財會〔2012〕13號文件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對于允許從銷售額中扣除相關費用的,按規定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應直接沖減“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企業接受應稅服務時,按規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接上例,假設A公司屬小規模納稅人,含稅銷售額應按3%進行價稅分離:
1.取得旅游服務收入時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10918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6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31800
2.支付B公司旅游服務分包款時的會計處理:
借:主營業務成本424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12720
貸:銀行存款436720
3.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門票費入賬時的會計處理:
借:主營業務成本53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15900
貸:銀行存款545900
2019-02-13 10:01:24

你有申請差額開票是嗎
開發票輸入金額,點上面的差額,會讓你收入扣除金額,你輸入就可以
2019-02-21 11:40:14

你好,需要的,是你的門票,住宿,餐費等等。
2019-06-13 16: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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