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增值稅和附加稅政策是什么
明
于2019-04-13 13:19 發布 ??1328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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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9-04-13 13:20
你好,未達起征點免稅,超過減半征收附加稅。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未達起征點免稅,超過減半征收附加稅。
2019-04-13 13:20:45

你好!增值稅和城建稅是不免的。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就看當地政策。
2020-07-30 09:47:40

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免增值稅
2024-03-19 11:32:07

附加稅可以減半,如果季度銷售額30萬以內,可以免地方教育和教育附加。
2021-07-30 10:52:20

你好,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9〕13號 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一般納稅人:國家稅務總局已經在目前使用的金三征管系統中進行了統一設置,符合減免條件的會在系統中自動減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第一項規定: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2019-11-21 14: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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