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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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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銷售費用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2019-04-12 11:05:05

看個例子,希望能幫到您。【問】我公司為一般納稅人,去年7月因為資金緊張,與甲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出售一批木材給甲公司,合同約定價格為50萬元(不含增值稅)。合同還約定今年1月初,我公司以53萬元(不含增值稅)的價格回購這批木材。木材的成本價為40萬元,材料發出并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 請問我公司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答】此時公司要做以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 585000
貸:其他應付款 5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5000
借:發出商品 400000
貸:庫存商品 400000
每月末:
借:財務費用 5000
貸:其他應付款 5000
回購時:
借:其他應付款 53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90100
貸:銀行存款 620100
借:庫存商品 400000
貸:發出商品 400000
2015-10-06 09:57:56

借銷售費用樣品 貸庫存商品
2020-07-06 12:49:17

你好,
借:庫存商品
未實現融資收益
應交稅金-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貸:長期應付款
2019-06-02 17:30:10

分期收款銷售商品進行會計處理的基本會計理論是實質重于形式。企業銷售商品,如分期收款發出商品,即商品已經交付,貨款分期收回,通常為超過3 年,銷貨方大量的資金長時間被購貨方占用,按照資金的時間價值計算銷貨方往往要求購貨方在以后每期付款時按照占用資金數額的大小另外支付一定數量的貨幣資金作為代價,于是雙方在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款往往高于公允價值,那么從實質上看延期收取的貨款具有融資性質,是企業向購貨方提供免息的信貸時,企業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金額,而不能按照雙方在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款確認收入。
不具有融資性質分期收款銷售商品的會計處理,應按照正常的市場銷售價格確定應收款項,在發出商品時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款確認收入,同時結轉相關成本。
具有融資性質分期收款銷售商品的會計處理,應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金額,應收的合同或協
議價款的公允價值,通常按照其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或商品現銷價格計算確定。
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按照應收款項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金額進行攤銷,沖減財務費用。其中,實際利率是指具有類似信用等級的企業發行類似工具的現實利率,或者將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及款折現為商品現銷價格時的折現率等。
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按照實際利率法攤銷與直線法攤銷結果相差不大的,也可以采用直線法進行攤銷。
2019-06-21 18: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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