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明細表怎么填寫
佳
于2019-04-04 11:31 發布 ??12577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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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9-04-04 12:45
填報說明
(一)行次填報
1.第1行“一、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不含一次性扣除)”:根據相關行次計算結果填報,本行=第2+3行。
2.第2行“(一)重要行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生物藥品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6個行業以及輕工、紡織、機械、汽車四大領域重點行業(以下簡稱“重要行業”)的納稅人按照財稅〔2014〕75號、財稅〔2015〕106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對于新購進固定資產在稅收上采取加速折舊的,結合會計折舊情況,在本行填報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時的納稅調減、加速折舊優惠統計等本年累計金額。
重要行業納稅人按照財稅〔2014〕75號、財稅〔2015〕106號等相關文件規定,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的資產的有關情況,不在本行填報。
3.第3行“(二)其他行業研發設備加速折舊”:重要行業以外的其他納稅人按照財稅〔2014〕75號、財稅〔2015〕106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對于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專用研發設備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或加速折舊方法的,在本行填報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時相關固定資產的納稅調減、加速折舊優惠統計等情況的本年累計金額。
4.第4行“二、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納稅人按照財稅〔2014〕75號、財稅〔2015〕106號、財稅〔2018〕5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性扣除的,在本行填報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時相關固定資產的納稅調減、加速折舊優惠統計等情況的本年累計金額。
5.第5行“合計”:根據相關行次計算結果填報。本行=第1+4行。
(二)列次填報
列次填報時間口徑:納稅人享受財稅〔2014〕75號、財稅〔2015〕106號、財稅〔2018〕5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優惠政策的固定資產,僅填報采取稅收加速折舊計算的稅收折舊額大于按照稅法一般規定計算的折舊金額期間的金額;稅收折舊小于一般折舊期間的金額不再填報本表。同時,保留本年稅收折舊大于一般折舊期間最后一個折舊期的金額繼續填報,直至本年度最后一期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
1.第1列“資產原值”
填報納稅人按照財稅〔2014〕75號、財稅〔2015〕106號、財稅〔2018〕5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和一次性扣除優惠政策的固定資產,會計處理計提折舊的資產原值(或歷史成本)的金額。
2.第2列“賬載折舊金額”
填報納稅人按照財稅〔2014〕75號、財稅〔2015〕106號、財稅〔2018〕5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和一次性扣除優惠政策的固定資產,會計核算的本年資產折舊額。
3.第3列“按照稅收一般規定計算的折舊金額”
填報納稅人按照財稅〔2014〕75號、財稅〔2015〕106號、財稅〔2018〕5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和一次性扣除優惠政策的固定資產,按照稅收一般規定計算的允許稅前扣除的本年資產折舊額。
所有享受上述優惠的資產都須計算填報一般折舊額,包括稅會處理不一致的資產。
4.第4列“享受加速折舊優惠計算的折舊金額”
填報納稅人按照財稅〔2014〕75號、財稅〔2015〕106號、財稅〔2018〕5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和一次性扣除優惠政策的固定資產,按照稅收規定的加速折舊方法計算的本年資產折舊額。
5.第5列“納稅調減金額”
納稅人按照財稅〔2014〕75號、財稅〔2015〕106號、財稅〔2018〕5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和一次性扣除優惠政策的固定資產,在列次填報時間口徑規定的期間內,根據會計折舊金額與稅收加速折舊金額填報:
當會計折舊金額小于等于稅收折舊金額時,該項資產的“納稅調減金額”=“享受加速折舊優惠計算的折舊金額”-“賬載折舊金額”。
當會計折舊金額大于稅收折舊金額時,該項資產“納稅調減金額”按0填報。
6.第6列“享受加速折舊優惠金額”:根據相關列次計算結果填報。本列=第4-3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