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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老師
職稱: 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審計師
2019-03-29 08:53
建筑施工企業賬務處理
建筑施工企業有一定的特殊性,與廣大生產型企業有很大的區別。特別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確認上,和產品銷售企業有很大的不同。本帖只在此探討建造合同法準則中規定建筑施工企業的會計業務處理,與生產性企業相同的核算不在此做探討。
(一)工程施工 相當于生產企業的“生產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項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設置“合同成本”和“毛利”兩個二級明細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人工費(項目/部門核算)
(2)材料費(項目/部門核算)
(3)機械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
(4)其他直接費(項目/部門核算)
(5)分包成本(項目/部門核算)
(6)間接費用
間接費用下設下列明細科目
管理人員工資(項目/部門核算)
職工福利費(項目/部門核算)
固定資產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
低值易耗品攤銷(項目/部門核算)
辦公費(項目/部門核算)
差旅費(項目/部門核算)
財產保險費(項目/部門核算)
工程保修費(項目/部門核算)
排污費(項目/部門核算)
勞動保護費(項目/部門核算)
檢驗試驗費(項目/部門核算)
外單位管理費(項目/部門核算)
材料整理及零星運費(項目/部門核算)
材料物資盤虧及毀損(項目/部門核算)
取暖費(項目/部門核算)
其他費用(項目/部門核算)
2、工程施工-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具體的設置根據企業需要選擇,不一定非要設置這些會計科目。特別是間接費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設置。
(二)機械作業 該科目主要是針對建筑企業有單獨的設備管理部門為各項目提供設備發生的費用及內部結算的臺班的核算。相當于制造待業的“輔助生產成本”科目。有條件的單位,可以針對本公司的設備設置單機核算,準確核算每臺大型或者主要設備每個臺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況下,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工資及附加(部門/設備核算)
燃料及動力(部門/設備核算)
折舊費(部門/設備核算)
配件及修理費(部門/設備核算)
間接費用(部門/設備核算)
(三)應收賬款
1、應收工程款(往來單位核算) 核算根據工程進度報表或者結算的應收賬款
2、應收銷貨款(往來單位核算) 核算施工企業應收產品銷售貨款
3、應收質保金(往來單位核算) 根據合同及結算業主暫扣的工程質保金,最好設置有到期日。
(四)應付賬款
1、應付購貨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購貨款、設備款等。
2、應付分包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分包工程款
1、 關于成本的賬務處理:
分配工資獎金: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費(生產工人工資獎金)
機械作業-工資及附加(機駕人員工資獎金)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管理人員工資(項目部管理人員工資獎金)
貸:應付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新準則變化內容
領用原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費
貸:原材料
臺班費結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機械使用費
貸:應付賬款(外部單位)
機械作業(內部設備管理部門提供的臺班)
甲供料的賬務處理:
甲方撥付:
借:原材料-甲供材料-XX
貸:應收賬款-應收工程款-XX單位
領用時: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費
貸:原材料-甲供材料XX
業主方代扣稅金的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金-應交XX稅
貸:應收賬款-應收工程款-XX單位
項目專門借款發生的利息: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費
貸:銀行存款(新準則新增內容)
委托加工物資的賬務處理(適合鋼結構制作等委托項目)
撥付物資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XX材料
支付加工費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收回加工物資:
借:原材料-XX
貸:委托加工物資
領用的賬務處理同原材料。
2、分包核算專題
工程分包和勞務分包在施工企業都比較普遍,勞務分包比較單一,核算比較簡單,不在此做具體介紹。
工程分包不僅涉及到工程成本,還涉及到與對方的往來的核算,以及與業主方的一些聯系。通常情況下,分包方是以總承包方的名義參與工程施工,但由于在工程中有很多具體的情況需要面對,也需要與總承包方及時結算。
通常情況下,總承包方會要求分包方根據工程形象進度編制工程形象進度報表,由總承包方對其進行審核后,扣減相關其他費用后再予以支付。
涉及到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1)、分包成本的確定
總承包方財務部門根據審定后的工程進度報表,列支工程成本。平常工程進度報表一般要求不是很嚴格,只要不超過合同總金額,財務部門就可以根據審定后的工程進度報表做成本列支。這時總承包方應當要求分包方出具建安發票。
借:工程成本-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項目
貸:應付賬款-應付分包款-XX單位
2)、分包方領取材料的核算
領取材料通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抵分包單位工程款處理,另一種是分包方購買總承包方的原材料,總承包方做收入或者視同銷售處理。通常情況下,按第一種方式進行處理,有利于稅收的籌劃。第二種方式不可取,除非總承包方的確存在該種原材料的銷售,并且不能區分這些材料竟是構成工程實體還是銷售。這一點在稅局的認可比較關鍵。
領用時:
借:應付賬款-應付分包款-XX單位
貸:原材料-XX材料
分包單位領用甲供料的處理:
借:應付賬款-應付分包款-XX單位
貸:原材料-甲供材料-XX材料
3)、支付的處理很簡單。
借:應付賬款-應付分包款-XX單位
貸:銀行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