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不是有文件出口退稅申報期延長到6月30日前?報2018年的也可以延長到這個時間嗎?
貽斯
于2019-03-27 09:12 發布 ??914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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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老師
職稱: 高級會計師,稅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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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文件說2018年出口退稅延期到6月30號
2019-03-27 10:04:42

抄報稅是不是也是延長到24號呢 是的
2020-02-13 18:24:30

24號,發票認證也一起延長
2020-02-14 18:36:17

你好,是的
也會延長到20號的
2016-07-14 12:37:48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規定: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發生的真實出口貨物勞務,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在規定期限內未收齊單證無法申報出口退(免)稅的,應在退(免)稅申報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舉證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可進行出口退(免)稅申報。原因如下:
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發生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的,納稅人應詳細說明自然災害或者社會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影響地區、對納稅人生產經營的實際影響等;
②出口退(免)稅申報憑證被盜、搶,或者因郵寄丟失、誤遞;
(a)出口退(免)稅申報憑證被盜、搶的,應提供公安機關證明,如接警記錄、報案記錄復印件;
(b)出口退(免)稅申報憑證郵寄丟失、誤遞的,應提供郵政單位、快遞公司(含分子公司)或經營范圍具有快遞業務的物流公司出具的說明,說明應包括提供郵遞物品的單位、時間段、起止地點、丟失或誤遞原因。
③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稅申報憑證;
④買賣雙方因經濟糾紛,未能按時取得出口退(免)稅申報憑證;
⑤由于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稅申報憑證;
(a)企業辦稅人員傷亡或者突發危重疾病的,應提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醫院證明;
(b)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的,納稅人應詳細說明事情經過、辦稅人員姓名、離職時間等,并提供資料:一是能證明勞動關系的相關材料和工資支出證明,二是解除勞動關系合同及企業內部相關處理決定,原則上還應提供離職人員本人離職情況確認證明。
⑥由于企業向海關提出修改出口貨物報關單申請,在退(免)稅期限截止之日海關未完成修改,導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
(a)改單申請已經海關確認受理;
(b)《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撤銷確認書》;
(c)改單前后的報關單復印件,并標注修改內容。
⑦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或者簡單的說正常的情況下,出口退稅申報工作要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 90 天之內辦理。申請退稅需要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退稅聯;出口貨物對應的增值稅進項稅票;出口收匯核銷單退稅聯(已經核銷過的)。所以一般需要申請延期退稅的原因大多是上述單據沒有準備齊全。常見的情況有:1、由于出口海關電子數據傳遞延遲方面原因,導致出口報關單退稅聯沒有電子數據。2、由于出口貨物合同條款的付款期限比較長,導致出口收匯核銷單不能在退稅期限內按時核銷。
1、外貿企業將電子信息不齊或信息不符,但紙質憑證齊全的單證裝訂成冊,按規定的格式生成備案申報數據盤后,在申報期報送綜合管理科辦理單證備案手續。單證辦理備案后即視同綜合管理科受理了該筆退(免)稅的申報,當備案單證的信息齊全、相符后,外貿企業可以將單證轉為正式申報。
2、外貿企業出口單證備案一般包括:1、單證備案明細表;2、出口貨物明細單;3、出口貨物裝貨單;4、出口貨物運輸單據(包括: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運單、貨物承運收據、郵政收據等承運人出具的貨物收據);5、購貨合同。
2018-12-29 1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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