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省成立分公司(備案是“獨立核算”),所得稅還需要按照”關于印發《跨省市總分機構企業所得稅分配及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 ”條例繳納所得稅不?(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 針對的“非獨立核算”分公司吧?
陸
于2019-03-25 17:13 發布 ??1745次瀏覽
- 送心意
趙俊鴿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
相關問題討論

是的,獨立核算不牽扯
2019-03-25 17:40:25

同學你好
https://www.shui5.cn/article/47/57093$3.html
http://czt.shandong.gov.cn/art/2018/3/15/art_10563_6578848.html
這倆講的不是一回事
2020-09-22 07:40:26

您好,沒錯的,就是文件規定的這樣。
2024-02-20 05:45:4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同時,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中明確提到,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跨地區(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為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其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適用該辦法。
雖然你公司在同市的另一個縣區設立的分公司,并未涉及到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情況,但考慮到所得稅由總公司匯總申報的實際情況,以及匯總納稅制度的設計初衷是為了方便稅務管理和確保稅收的公平性和一致性,因此,在申報時選擇“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可能更為合適。
2024-04-18 11:38:12

同學您好,分公司需要建立單獨賬套進行賬務處理,報稅是由總公司統一合并申報的,分公司需要將單獨報表發送給總公司,由總公司進行統一合并報稅。
2021-12-05 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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