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經濟法證券法律制度里面的內容,不明白要約收購里面的第10條,第11條是什么意思
答: 11,比如你要收購甲公司股票,發出了要約,要約時間內,不得出售甲公司股票,也不能以其他方式購進。 10,你發出初始要約后,又改變條款,但距離要約收購時間不足15天,可以延長收購時間,但最長不超過競爭對手要約期限的15天
這是經濟法里面證券法律制度里面的內容,我畫住的那條線,是什么意思啊,
答: 就是證券公司自己預留的證券不得再對外銷售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這個是經濟法證券法律制度里面的內容,我畫住的一句話是什么意思啊
答: 就是一種擔保性質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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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1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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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1 08:27
陳詩晗老師 解答
2019-03-21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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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1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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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1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