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公司,這邊呢給工廠開勞務派遣的發票,發票分為兩部分。代開專票是勞務費的收入,普通發票開的是代發勞務工人的工資。增值稅征收率是5%,使用差額征稅,那這個會計分錄該怎么做呢?
似水流年
于2019-03-19 09:22 發布 ??1209次瀏覽
- 送心意
小黎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9-03-19 09:24
差額納稅會計處理
一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差額納稅會計處理
1.一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差額納稅會計處理
企業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時,按規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特別提醒:因一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是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差額納稅,所以沒有按照財會〔2012〕13號規定的,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增設“營改增抵減的銷項稅額”科目下核算,在“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下核算“按規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
【接上例】一般納稅人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80 萬元時,按規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800,000.00/(1+5%)×5%=38,095.24元,則: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38,095.24
主營業務成本 761,904.76
貸:銀行存款 800,000.00
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差額納稅會計處理
2.小規模提供勞務派遣服務,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差額納稅會計處理
企業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時,按規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與上述增值稅額的差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例3】如果小規模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6萬元時,按規定允許扣減銷售額而減少的應交增值稅60,000.00/(1+5%)×5%=2,857.14元,則: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857.14
主營業務成本 57,142.86
貸:銀行存款 60,000.00
您好,可以參考上面的處理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