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發獎金,用兩種方法測算的,第一種按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第二種按還和當月工資合并計稅?測算的結果是第二種稅少,可是不知道用這種方式,以后個月有什么影響?還有的只有這個獎金,沒有當月工資的,用這種方式可以嗎?
答: 第二種個稅少,你可以選擇第二種方式,吧獎金并入工資就可以,沒有工資,工資0申報,也可以申報獎金的
13薪只是企業自己的叫法,對于稅務局來說,企業職工按月薪交稅,超過部分都是獎金計稅,獎金有兩種交稅方式,一種是當月與工資合并一起交稅,一種是以全面一次性獎金交稅,后者一年只能用一次,稅率較低。你的13薪如果再沒有其他獎金,可以按全年一次性報,如還有其他的獎金自己計算怎么合理避稅
答: 您好,如果還有其他獎金跟這個一并合并按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有兩種,如果平時月度工資較低,可以采用單獨計算,反之并入當月工資,累計預扣個人所得稅。想問的是,這兩種方法在一年內有限制使用次數嗎?
答: 你好,一年內只能使用一次
請教,這個圖片里第二種方法是年終獎合并到當年綜合所得里面去算的,我想知道第二種方法的12680元,是當年要交的(全部稅+年終獎)的稅費,還是單單就年終獎的稅要交這么多
新個稅政策,在19年計算2018年度年終獎的時候第二種方式是“將全年的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工資所得”這句話的當年工資是不是指19年度的工資?需要怎么具體計算
年終獎可以怎么籌劃呢?有兩種方式,合并計算到當月或者除以12得出結果按照對應的金額查找稅率,繳納個稅。以上兩種方式都要進行匯算的嗎?怎樣利用年終獎合理籌劃公司企業所得稅呢?
請問,2019年2月份發過一次獎金,并入當月工資計算個稅,2019年11月有幾個職工又發一次獎金,第二次獎金可以不并入當月綜合所得單獨按獎金收入計算個稅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