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動產和特殊動產的區別是什么?什么是普通動產?什么是特殊動產?
尋找同路人
于2019-01-16 15:13 發布 ??46535次瀏覽
- 送心意
沈家本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律師
2019-01-16 15:21
飛機、船舶、汽車等特殊動產。這類動產的特殊性在于其權屬狀態以登記而確定,其交易也須進行過戶登記。
動產是指能脫離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資產,如各種流動資產、各項長期投資和除不動產以外的各項固定資產。
一般飛機、船舶、汽車是特殊動產,其過戶需要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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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船舶、汽車等特殊動產。這類動產的特殊性在于其權屬狀態以登記而確定,其交易也須進行過戶登記。
動產是指能脫離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資產,如各種流動資產、各項長期投資和除不動產以外的各項固定資產。
一般飛機、船舶、汽車是特殊動產,其過戶需要登記
2019-01-16 15:21:30

您好,可以具體說一下什么是特殊動產
2019-06-05 21:57:14

普通合伙由2個以上普通合伙人組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是指以專門知識和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這些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例如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醫師事務所、設計師事務所等。區別如下
1、合伙企業名稱不同
《合伙企業法》第15條 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普通合伙”字樣。
《合伙企業法》第56條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樣。
2、責任承擔不同
《合伙企業法》第2條 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合伙企業法》第44條 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合伙企業法》第57條 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含義不同
普通合伙由2個以上普通合伙人組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是指以專門知識和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這些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例如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醫師事務所、設計師事務所等。
2019-09-06 15:47:56

你好
摩托車是普通動產
2020-07-14 09:20:37

https://wenwen.sogou.com/z/q708126438.htm?rcer=g9PEmm164cjrhyiE
看看這里對你有幫助
2022-04-14 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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