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產生轉讓收益時 借 投資收益 貸 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投資收益不是損益類科目 借方應該表示收益減少 這里為什么要記借方?
答: 投資收益是一個雙重性質的科目,借方表示類似費用性質的增加,貸方表示收益的增加。
年末,\"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如有借方余額,則借記\"投資收益\"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科目,對這句話不理解
答: 借方余額說明整個年度都是虧損的,而且該虧損不得結轉到下一年抵扣增值稅,所以年末轉到投資收益了 當月的虧損可以轉到下個月作為增值稅的計算,但不能轉到下一年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是不是收益和損失寫反了收益是借:應交稅費一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貸:投資收益 損失是借:投資收益貸:應交稅費一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答: 您好,不是的,沒有寫反。就是圖片上的分錄的。


舟舟老師 解答
2019-01-09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