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納稅人已履行并貼花的合同,實際結算金額與合同金額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補貼印花259頁納稅期限: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所載價款或報酬增加或減少的應補繳或申請退還是否矛盾,應該如何理解
答: 您好,: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所載價款或報酬增加或減少的應補繳或申請退還}這個是最新的印花稅征求意見稿 不在補貼的印花稅是老政策
關于印花稅有兩點不太懂1 納稅人已履行并貼花的合同,實際結算金額與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的,一般不在補貼印花2 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所載價款或報酬增加的,納稅人應當補交印花稅; 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所載價款或報酬減少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印花稅這兩點相互沖突啊,如何理解
答: 比如你之前簽訂一個合同100萬,實際結算給了你101萬,那么你之前100萬交的不再補貼了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地字〔1988〕25號)規定:“依照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應在合同簽訂時按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因此,對已履行并貼花的合同,發現實際結算金額與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補貼印花”。 印花稅屬于行為稅,如果簽訂的合同已注明金額,之后又沒有對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的,即使最終的金額比原先簽訂的金額多,這部分也是不需要補繳印花稅的。如所簽訂的合同是因特殊情況無法注明金額的,則需對實際發生金額補繳印花稅。 老師這個條例對不對,建筑安裝合同先按合同
答: 建筑安裝合同先按合同暫估價交,如果以后實際結算開票金額多的話是不是也不用補交呢?


荒野蠻夷 追問
2019-01-08 16:16
小黎老師 解答
2019-01-08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