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個題和書上說的怎么不一樣呢!書上最長訴訟時效是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
答: 最長訴訟時效期間與一般和短期訴訟時效期間不同,該期間是從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即適用于“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的“特殊主體”。那些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權利被侵害的權利人,只能適用一般時效。
44. 下列關于訴訟時效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普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B.普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C.提起訴訟是訴訟時效期間中止的事由D.只有在訴訟時效期間最后6個月內才可能中止訴訟時效題目筆記 糾錯 隱藏答案 收藏參考答案:AD我的答案:AD參考解析:(1)選項B: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算;(2)選項C:提起訴訟是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事由。D怎么理解?
答: 就是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在你3年普通 時效最后 6個月如果發生了中止的情形,就中止,重新再計算6個月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如何理解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時起3年
答: 同學你好 知道被侵害 并且 知道侵害人


隨遇而安 追問
2019-01-01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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