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教老師: 開了一家分公司,企業所得稅采用總分機構分配,這個比例如何確定?依據什么確定?總公司和分公司都是最近新開的。這個分配比例需要總分公司各地的稅務局蓋章確認嗎?
答: 總機構分攤稅款=匯總納稅企業當期應納所得稅額×50%第十四條 分支機構按以下公式計算分攤稅款: 所有分支機構分攤稅款總額=匯總納稅企業當期應納所得稅額×50%某分支機構分攤稅款=所有分支機構分攤稅款總額×該分支機構分攤比例第十五條 總機構應按照上年度分支機構的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三個因素計算各分支機構分攤所得稅款的比例;三級及以下分支機構,其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統一計入二級分支機構;三因素的權重依次為0.35、0.35、0.30。 計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機構分攤比例=(該分支機構營業收入/各分支機構營業收入之和)×0.35+(該分支機構職工薪酬/各分支機構職工薪酬之和)×0.35+(該分支機構資產總額/各分支機構資產總額之和)×0.30”。
我公司為湖北總公司在湖南邵陽的分公司,簽署了合同是財務自理,利潤自理,就只是借用資質的性質,現在稅務局是辦理了獨立核算的,那企業所得稅是不是分公司自己繳納就可以了。
答: 是不是這樣的分公司和一般法人公司類似了,沒啥區別。獨立做賬,報稅,分享利潤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總公司企業所得稅納稅匯總,總公司需要先去稅務局提交資料嗎,分公司沒得業務,是不是可以就不報年度企業所得稅呢
答: 您好!一般是0申報。有的地方不需要。你最好問你們那邊稅務局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