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與股份的區別是什么,股權能分紅嗎
藍精靈
于2018-11-08 19:55 發布 ??47073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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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鳴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8-11-08 19:57
,區別如下,股權可以按比例分配利潤,也就是分紅的。
1、同樣是承擔責任,兩者的限定分別為出資額和股份。
《公司法》第三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法》第三章和第五章分別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在《公司法》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和第五章中,無任何“股權”字樣,即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股權”一說。
2、股權和股份轉讓并不一樣。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不存在等額劃分問題。加之有限責任公司是人合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資合公司性質不同,因而出資轉讓的程序也不一樣。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也就是說,與轉讓股權不同,轉讓股份并不需要征得股東會的同意。
股權轉讓必須經其他股東同意,需要履行相應的程序。
對此,《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在實務操作中,也有有限責任公司在股東會上討論股東的股權轉讓事項。
擴展資料
1、股份的金額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即股份是一定價值的反映,并可以用貨幣加以度量;
2、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
3、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資本最基本的構成單位,每個股份不可再分;
4、股份的可轉讓性,即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藍精靈 追問
2018-11-08 20:11
王雁鳴老師 解答
2018-11-08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