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的交通補貼和通訊費補貼不用扣除個稅吧?
阿妹
于2018-11-08 08:07 發布 ??1489次瀏覽
- 送心意
老江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8-11-08 08:08
按規定,與任職有關的所有的收入都要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相關問題討論

按規定,與任職有關的所有的收入都要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018-11-08 08:08:41

您好!都是需要計入工資交個稅的。
2016-06-03 10:13:10

是的,可以通過管理費用
2020-02-13 16:38:23

你好,你看下你當地有免個稅的政策吧,如果有的話可以
2023-03-24 16:05:06

你好 這個要看當地稅務局是否有標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5年34號公告)規定: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關于合理工資薪金問題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按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因此,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隨同工資薪金一并發放的交通補貼,可作為工資薪金支出,據實在稅前扣除,這種發放方式不需要發票。對憑票報銷的交通費補貼,通訊費補貼等,應當并入職工福利費用,計算限額稅前扣除。但是比如天津的 :《天津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取得通訊補貼收入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天津市地方稅務局2017年第7號公告)規定:
以現金形式發放給個人的辦公通訊補貼,或以報銷方式支付給個人的辦公通訊費用,費用扣除標準為每月不超過500元(含500元)。
其中,機關、事業單位發放給個人的辦公通訊補貼,費用扣除標準為市財政、人力社保部門規定的發放標準,但每月最高不得超過500元(含500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0-08-03 09: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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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妹 追問
2018-11-08 09:36
老江老師 解答
2018-11-08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