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最后六個不太理解?
簡單的幸福
于2018-09-20 20:02 發布 ??516次瀏覽
- 送心意
王瑞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
相關問題討論

您好,最后6個月即訴訟期間屆滿前6個月,
2018-09-20 20:35:02

訴訟時效制度也稱“消滅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 時,即喪失了請求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權利的制度。也就是會有一定的時效限制。
2024-05-30 10:58:40

你好!你的理解不誤喲!訴訟時效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 個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暫時停止,待中止時效的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再繼續計算的制度。你看,中“事由消除后”不中再算6個月!
2018-01-11 12:03:57

一、下列幾種情形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此外,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為一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涉外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的訴訟時效為四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因其他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
四、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為三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六條就因環境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進行了特別規定“提起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受到損害時起計算。二、因產品缺陷造成損害的請求權最長保護期為十年。
五、產品存在缺陷要求賠償訴訟時效為二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五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一、下列幾種情形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此外,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為一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涉外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的訴訟時效為四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因其他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
四、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為三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六條就因環境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進行了特別規定“提起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受到損害時起計算。二、因產品缺陷造成損害的請求權最長保護期為十年。
五、產品存在缺陷要求賠償訴訟時效為二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五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2019-04-27 05:12:28

你好,選項C說的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時間,不是引起訴訟時效中止的時間。
2020-02-05 11:16:24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