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QQ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8-09-19 15:42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免稅管理,按照《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增值稅減免稅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青國稅函2014年第10號)文件執行,并滿足下列要求。
(一)備案資料
1、納稅人減免稅申請,內容主要包括:企業基本情況(企業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等);代理業務情況(經營方式、境內境外業務、費用結算等)。
2、《納稅人減免稅申請審批表》
3、商務部門的國際貨代企業備案證明材料。或者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批準核發的《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資格登記證》、《國際船舶代理經營資格登記證》、《外商獨資船務公司經營許可證書》(核查原件留存復印件)。
4、與委托人、其他代理人簽訂的國際貨運代理合同或協議、確認書等其他的形式合同;合同較多的以合同清單匯總表(表樣見附件1)形式提供(核查合同原件留存復印件)。
5、與委托人、其他代理人通過金融機構結算證明(核查原件留存復印件)。
(二)備案程序
1、自2014年9月1日起,符合《公告》免稅規定的納稅人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方可在次月辦理免稅申報。
2、符合《公告》免稅規定,辦理備案納稅人的備案期限為2014年9月1日起。
3、為統一免稅備案資料,原已按《財稅﹝2013﹞106號文件》規定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免稅備案的納稅人,需自2014年9月1日起重新辦理備案。
三、管理要求
(一)免稅期限
自2014年9月1日起,納稅人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符合《財稅﹝2013﹞106號文件》和《公告》免稅規定的均可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2014年9月1日前發生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務仍按原政策規定執行。
(二)資金結算
《財稅﹝2013﹞106號文件》和《公告》規定的“金融機構結算”應通過對公帳戶結算。包括:①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代理服務收入,②向其他代理人支付的與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免稅業務有關的全部費用。個人銀行卡結算和現金支付不得享受免稅。
(三)應稅免稅劃分
1、適用免稅政策的納稅人,不得針對不同委托人、或同一筆提(運)單下的不同業務分別適用免稅、應稅政策。
2、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的納稅人,可以放棄免稅。納稅人放棄免稅權,其全部增值稅應稅貨物或勞務以及應稅服務均應按照適用稅率征稅,并且36個月內不得申請免稅。
3、對既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又提供國內倉儲(包括堆場)、裝卸搬運、代理報關等服務的納稅人,如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可以按應稅和免稅分別申報,分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否則,應就全部服務收入按適用稅率申報納稅。
(1)與委托人、其他代理人應分別簽訂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和其他應稅業務代理合同;
(2)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和其他應稅業務代理收入應分別進行核算;
(3)從事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的試點納稅人,取得的進項稅額中屬于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免稅項目對應的進項稅額部分,應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對無法單獨劃分免稅、應稅項目的進項稅額,應按當期銷售額比例進行分攤。
(四)發票開具
享受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免稅的納稅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開具普通發票。如放棄免稅,納稅人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后續管理
1、享受國際運輸代理企業免稅的納稅人,每月應將發生的免稅業務按《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申請免征增值稅業務明細表》(見附件2)的要求逐筆填寫并與申報的免稅銷售額一致。
2、納稅人應按月留存《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申請免征增值稅業務明細表》,涉及相關的紙質資料應妥善保管,稅務機關應不定期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按有關規定處理。
附件:
1.《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申請免稅合同清單匯總表》
2.《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申請免征增值稅業務明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