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確認收入?什么是權責發生制?
朱
于2018-08-19 10:10 發布 ??3829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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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小峰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CMA,高級會計師,稅務師
2018-08-19 10:16
銷售商品收入只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才能加以確認: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與商品所有權有關的風險,是指商品可能發生減值或毀損等形成的損失;與商品所有權有關的報酬,是指商品價值增值或通過使用商品等產生的經濟利益。 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指與商品所有權有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同時轉移。當一項商品發生的任何損失均不需要銷貨方承擔,帶來的經濟利益也不歸銷貨方所有,則意味著該商品所有權上的風險和報酬己從該銷貨方轉出。 判斷一項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是否已轉移給買方,需要關注每項交易的實質,并結合所有權憑證的轉移進行判斷。 通常情況下,轉移商品所有權憑證并交付實物后,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隨之轉移,如大多數零售商品。某些情況下,轉移商品所有權憑證但未交付實物,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隨之轉移,企業只保留了次要風險和報酬,如交款提貨方式銷售商品。有時,己交付實物但未轉移商品所有權憑證,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未隨之轉移,如采用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代銷的商品。 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對售出商品實施繼續管理,既可能源于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也可能與商品的所有權沒有關系。如果商品售出后企業仍保留與該商品的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則說明此項銷售商品交易沒有完成,銷售不能成立,不能確認收入。同樣地,如果商品售出后企業仍對售出的商品可以實施有效控制,也說明此項銷售沒有完成,不能確認收入。 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收入的金額能否可靠地計量,是確認收入的基本前提。企業在銷售商品時,售價通常已經確定。但銷售過程中由于某種不確定因素,也有可能出現售價變動的情況,則新的售價未確定前不應確認收入。 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在銷售商品的交易中,相關的經濟利益主要表現為銷售商品的價款。銷售商品的價款能否有把握收回,是收入確認的一個重要條件。企業在銷售商品時,如估計價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收入確認的其他條件均已滿足,也不應當確認收入。 銷售商品的價款能否收回,主要根據企業以前和買方交往的直接經驗,或從其他方面取得的信息和政府的有關政策等進行判斷。 5.相關的己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根據收入和費用配比原則,與同一項銷售有關的收入和成本應在同一會計期間予以確認。成本不能可靠計量,相關的收入也不能確認。如已收到價款,收到的價款應確認為一項負債。
權責發生制又稱應收應付制。它是以本會計期間發生的費用和收入是否應計入本期損益為標準,處理有關經濟業務的一種制 度。凡在本期發生應從本期收入中獲得補償的費用,不論是否在本期已實際支付或未付的貨幣資金,均應作為本期的費用處理:凡在本期發生應歸屬于本期的收入,不論是否在本期已實際收到或未收到的貨幣資金,均應作為本期的收入處理。實行這種制度,有利于正確反映各期的費用水平和盈虧狀況。





程小峰老師 解答
2018-08-19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