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過路費的發(fā)票,為什么我進入發(fā)票勾選認證平臺都顯示啊,可是出納打印出來的是電子普票呀,發(fā)票號碼是一樣的,這種普票可以抵扣嗎?可以勾選認證嗎?
RSJ
于2018-06-29 15:43 發(fā)布 ??4235次瀏覽
- 送心意
QQ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8-06-29 15:46
是的,新制度下了可以勾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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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新制度下了可以勾選了
2018-06-29 15:46:50

要勾選 發(fā)票自己去票根APP打印
2019-03-24 13:40:35

你好,財稅(2017)90號:
七、自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按照以下規(guī)定抵扣進項稅額:
(一)納稅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費,按照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抵扣進項稅額。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不含財政票據(jù),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納稅人支付的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如暫未能取得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可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二)納稅人支付的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橋、閘通行費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三)本通知所稱通行費,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者依規(guī)設立并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
2018-04-17 10:57:23

您好
高速公路電子普通發(fā)票在勾選平臺可以勾選認證 然后抵扣進項稅額
2019-04-09 21:58:50

您好,免稅的不能抵扣,正常稅率的可以抵扣,
2020-07-29 14: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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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J 追問
2018-06-30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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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30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