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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業建造廠房領用外購原材料一批,成本為4000萬,眼購入時確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640萬,則領用原材料應該怎么做賬務處理?
領用原本用于生產的原材料用于建造廠房,請問原材料的進項稅是否要轉出,會計分錄是借在建工程-廠房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甲企業建造廠房領用原材料一批,成本為4 000萬元,原購入時確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640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甲企業領用原材料購建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正確的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