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吳月柳
職稱: 會計師,精通全盤賬務處理,金碟與用友軟件操作
2018-06-27 10:52
廣義上的小微企業,是指按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標準劃分的企業,是指所有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還包括了的個體工商戶。其標準是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共劃分了16個行業。如:工業企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零售企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狹義上的小微企業,特指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它的標準則是根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員、資產總額三個指標制定,共劃分了工業企業和其他企業兩大行業。包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的工業企業和其他企業,而且工業企業的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的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由此可見,工信部劃分的小微企業標準與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劃分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不僅在判定指標上,而且在判定指標的數值上也不盡相同。小微企業不等于小型微利企業。并非所有廣義上的小微企業都能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只有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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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7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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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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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7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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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7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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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7 11:30